第3版
综合
2020年01月08日
镇洋发展荣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

本报讯 近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公示,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被认定为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标志着公司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营等方面的能力水平已处于全国同类企业领先行列。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是我国知识产权管理领域的最高荣誉之一,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管理,围绕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优势、知识产权运用优势、知识产权保护优势三方面开展优势企业培育工作,促进企业形成知识产权优势,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提高企业可持续竞争优势,近年来,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发展战略,高度重视国家专利申报和知识产权的标准化管理,建成了规范、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目前公司已申请专利超过100项,获得专利授权95项,其中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75项。得益于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成果,公司于2018年荣获“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此次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是国家权威部门对公司重视科技创新、坚持自主研发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面的高度认可,也将激励公司强化自主创新的核心地位,提升技术研发水平,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的管理力度,始终用知识产权维护企业核心技术权益,持续提升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不断研发新产品、新技术,力争成为化工行业高端技术的领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