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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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2日
集团公司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获省委检查组认可

本报讯 作为省委对省国资委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延伸检查,3月7日、8日,省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组到集团公司检查。通过听汇报、个别谈话及查阅台账等环节,检查组对集团公司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给予了较高的评价,认为集团公司党委在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方面落实到位,领导班子成员落实责任制情况可圈可点。

2017年,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抓好精神宣贯,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效果明显。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与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221111”责任体系。三是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以主流思想舆论引领改革发展。迅速组织部署传达、广泛开展学习宣传、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文化强企”。四是主动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体系,强化主体责任的履行。建立“四纳入”工作机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力量统筹。五是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提升预警处置能力。建立了舆情监测机制,加强了重大舆情分析研判。六是建好建强意识形态阵地,确保国企阵地守得住管得好。强化政治引领、强化阵地监管:建立“一报一网一刊”三大平台为主,辅之集团微信公众号的意识形态阵地。七是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加强网络安全监管,拓展网络宣传阵地,加强网上队伍建设。八是选优配强各级思想政治、宣传文化部门管理力量,建好高素质的大宣传队伍。选优配强宣传文化工作人员,同时通过培训等提升宣传队伍素质能力。

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更是对意识形态工作真抓实干,高度重视。一是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切实履行党委书记“三带头”“三亲自”职责。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抵制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二是党委分管领导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集团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协助当好参谋,深入调查研究,把关文化宣传。三是党委其它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党委其它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及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3月7日下午,检查组与集团党委班子成员、部分中层领导及部分子(分)公司领导进行了个别谈话交流,3月8日上午,查阅完相关台账资料的检查组还到杭徽高速临安收费所实地检查了集团下属基层站所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