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
要闻
2018年05月07日
集团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获批

本报讯 4月12日,集团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8〕365号),集团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正式获批,标志着集团公司深入贯彻落实我省“凤凰行动”计划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35亿元,财务公司作为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财务顾问,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协同集团公司,与浙商证券一道推进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申报工作。后续集团公司将根据年度融资安排,择机开展发行工作。

财务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统一融资平台,充分发挥自身持牌金融机构优势,将继续积极协同集团及成员单位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工具,降低融资成本,满足集团公司及成员单位多层次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