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
综合
2018年11月14日
普洛斯合资公司顺利通过反垄断审查

本报讯 近日,高速物流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标志着由高速物流公司与普洛斯投资(上海)公司联合组建的合资公司顺利通过反垄断审查,预示着双方合作开发物流项目迈进了一大步。

高速物流公司与普洛斯投资(上海)公司于今年5月签署合资经营合同拟定组建浙江交投普洛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充分借助普洛斯在物流行业的品牌实力以及在资本运作方面拥有专业资源和能力,通过强强合作实现交通与物流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探索“产业+金融”创新模式,加快综合交通物流网络布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相应条款要求,高速物流公司与普洛斯投资(上海)公司会同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通过数月多轮的资料收集和准备,于7月24日向国家反垄断局提交反垄断案审查申报,国家反垄断局于8月6日正式受理本申报。经过前后多轮资料补充,于8月22日在国家反垄断局挂网公示。

本次反垄断审查的通过对于加快推进合资公司组建意义重大。接下来,高速物流公司将在此基础上扎实推进合资公司的注册登记,力争尽早完成公司组建,实现合作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