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
要闻
2017年07月04日
杭海城铁公司与海宁市纪委(监委)“纪企共建”活动

本报讯 6月21日下午,杭海城铁公司与海宁市纪委(监委)在海宁举行“纪企共建”活动暨“阳光工程”动员大会,正式开启全方位的项目保廉合作。这也是集团旗下公司在浙江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后首次与地方纪委(监委)建立合作,通过纪企共建齐推保廉工作,以求实效打造“阳光工程”。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陈江出席会议并讲话。杭海城铁公司、海宁市纪委(监委)及有关单位和项目各参建单位共13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合作双方共同签订了《海宁市纪委(监委)、杭海城铁公司纪企联手开展项目保廉工作协议》,布置了纪企合作项目保廉工作安排,明确了项目保廉工作“一个目标”(建好一条路,不倒下一名干部)、“六个不准”(不准介绍亲友参与与项目有关的招投标、采购等经济活动,不准以个人名义向施工单位推荐分包单位,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项目建设正常管理的宴请,不准参与赌博和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不准接受各类礼金、有价证券、礼券、信用卡和其他支付凭证,不准工作日午间饮酒)、“十二公开”(建设依据公开、廉洁从业公开、招标工作公开、设计管理公开、征地拆迁公开、履约行为公开、工程进度公开、质量管理公开、安全管理公开、文明施工公开、立功竞赛公开、监督服务公开)的目标任务。
  陈江充分肯定“纪企共建”活动的创新之举,认为这是项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廉洁风险防控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大举措,是为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基础保障。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强化认识,充分认清纪企共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立足杭海城际铁路作为全省首个轨道交通PPP项目,建设成为廉洁工程、民心工程的要求,全面加强建设管理模式和廉洁风险防范。二是多措并举,形成推进项目保廉工作的持续动力。要加大创新形成合力,抓紧建好阳光工程管理系统,切实发挥作用和实效;抓好教育落实,建立预防教育长效机制;抓督查考核,建立督查督办机制,确保“阳光工程”建设有效落实。三是齐抓共管,确保纪企共建工作取得实效。各参建单位要统一思想,全力推进,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力求实效,真正把杭海城际铁路建设成为品质工程、安全工程、廉洁工程,真正让集团公司满意,让海宁人民满意。
  海宁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险峰表示,要增强开展“纪企共建”的责任意识,充分认识项目保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协作配合,扎实推进项目保廉各项任务真正落地;强化项目服务,积极参与共建,加强舆论引导,共同推动项目保廉工作体系有效形成。
  杨晓法表示,开展“纪企共建”是为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切实有效推进项目建设。他要求,惩防并举围绕关键环节积极做好项目保廉工作,多方联动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实现权力阳光监督,创新举措实现综治维稳工作有序推进,努力实现“两个示范”,打造“四个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