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集团公司的协调指导和海宁市政府的大力推进下,杭州至海宁城际铁路项目法人变更于8月1日获得省发改委批复(浙发改交通[2017]681号),确立项目法人为杭海城铁公司,为项目建设主体合法化迈进了重要的一步,为项目全面开工并完成年度投资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杭州至海宁城际铁路项目工可批复(浙发改交通[2016]602号文)的项目法人为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于该项目采用PPP模式建设,海宁市根据《政府采购法》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了省交通集团联合体作为该项目社会投资人,并注册成立浙江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等。根据省发改委相关规定,把项目法人变更为浙江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并按政府采购工作要求开展下步工作。
今年2月13日,杭海城铁公司完成注册登记。4月6日,杭海城际铁路PPP项目合作协议签订,公司法人主体地位和建设主体地位正式确立。截至2017年7月底,杭海城际铁路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1.66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15亿元)的77.7%,占集团下达计划(30亿元)的38.9%,各项工作按计划稳步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