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
首页
2017年12月19日
集团公司与普洛斯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报讯 

11月27日上午,集团公司与普洛斯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浙江大酒店举行。集团公司董事长俞志宏,副总经理陈敏、姜扬剑,集团相关部门负责人,普洛斯集团首席执行官梅志明,普洛斯中国区联席总裁诸葛文静,普洛斯中国区董事总经理、首席战略官东方浩,普洛斯中国区董事总经理、环普公司CEO赵明琪及相关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姜扬剑与普洛斯中国区董事总经理东方浩在双方领导的共同见证下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俞志宏指出,此次签约活动是两个集团实质性合作的见证和开始,浙江集团公司与普洛斯集团将发挥各自优势,围绕“交通强国、交通强省”,携手创新物流发展模式,提升浙江省交通物流产业融合发展,助推全省中小企业和经济产业发展。

普洛斯集团首席执行官梅志明认为浙江集团公司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双方合作融合了“天时、地利、人和”,是互补互助的。他表示,通过双方的合作,普洛斯多年探索的基金运营模式、金融领域经验都可以共享,双方不仅在物流园区、供应链金融领域深度合作,在浙江省打造出更为丰富的创新模式,未来双方也将携手共同走出去,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基础。

集团与普洛斯战略合作关系的确立,意味着双方近1年的洽谈开始有实质性落地。此次的强强联手,双方将进一步整合优势资源,重点聚焦物流园区开发、多式联运、产业金融、大数据等新领域,将加快集团交通物流产业板块的培育,进一步优化现有交通运输网络结构,也为浙江省物流业转型提升发挥重要作用。